咨询服务热线:099-44690313
位置: 首页 > 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开云(中国)Kaiyun > 卫生间
发布日期:2024-09-29 15:13:04阅读: 次
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印发了关于管理住房公积金收买的通报,全面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收买不道德管理行动,与公安机关牵头,严厉打击被骗托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2名骗托职工、5名不法中介人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为了压制这种违法行为,在新的修改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减少了对骗托、骗贷的处置措施。
据理解,新的修改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背本条例规定,以愚弄手段萃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撤回违法所托款额。第五十一条规定:违背本条例规定,以愚弄手段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借款人限期撤回违法所贷款额,并判处违法所贷款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之后增大工作力度,完备住房公积金萃取政策,前进信息分享,严苛业务审查,之后与公安部门协作,维持压制被骗托收买的高压态势。在这里尤其警告广大缴存职工,应该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合法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要轻信一些不法人员的诱使,更加不要通过不法中介假造涉及资料被骗托住房公积金,一旦被找到,轻则被拒绝撤回违法取得的资金,重则被罚款甚至分担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此外,新的修改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更进一步增强了对单位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展开监督检查,并可以采行下列措施:(一)拒绝被检查单位获取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情况、财务报表等资料;(二)查询、记录、拷贝有关资料;(三)拒绝被检查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被检查单位不得拒绝接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不得谎报、瞒报涉及信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对单位获取的资料和信息不予保密。
本文来源: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开云(中国)Kaiyun-www.zheme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