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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01 15:13:02阅读: 次
中国证券业协会11日公布《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自律管理规则(全面推行)》,并开始法院基金评价机构重新加入协会或备案申请人。证券业协会同日公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质管理规则》,拒绝基金销售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从业资质。《自律管理规则》共分八章五十三条,还包括总则、登记注册和业务备案、业务规范、信息透露、基金评价结果提到等多个方面。
按照规定,独立国家基金评价机构、媒体及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其他机构应该在《暂行办法》实施后30个工作日内或其开始专门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会员;媒体不能积极开展评奖活动。在会员条件上,《自律管理规则》拒绝,基金评价机构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的企业法人;基金评价人员不应获得基金从业资格,且不少于5人。此外,对基金评价理论和方法、信息采集制度、盈利模式等明确提出了拒绝。
媒体申请人会员的,最少有2位基金评价人员获得基金从业资格;有完善、可信的数据库反对,数据库不应还包括5年以上基金评价必须的基金行业涉及信息。证券业协会拒绝,基金评价机构自身的评价部门、销售部门之间以及基金评价机构与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销售机构之间不应创建证券业务的“防火墙”和适当管理制度。为提升审查工作的专业性,《自律管理规则》规定,协会正式成立基金评价业务专家工作组,负责管理对基金评价机构的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内控制度、业务流程以及继续执行情况的评估咨询。
此外,根据《从业资质管理规则》,基金管理公司应该在规则实施半年内超过涉及拒绝;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应该在《管理规则》实施一年内超过涉及拒绝;商业银行应该在规则实施一年内超过总行及其一级支行专门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管理的人员获得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的拒绝,且每个营业网点最少理应一名专门从事基金宣传点评、基金财经业务咨询等活动的人员获得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成绩合格证,规则实施两年内应超过涉及拒绝。证券业协会拒绝,基金销售人员在积极开展基金宣传点评、基金财经业务咨询等活动时应通过必要的方式向基金投资人索取从业资质证明。
协会对各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以及执业不道德等展开监督检查。多达,截至2009年底,大约有48.13万基金销售人员甄选参加考试,通过考试的有11.66万人,其中大部分为商业银行的基金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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